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,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更好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在激发社会投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近日,江苏省财政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鼓励、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的实施意见》。
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作为全国首批推广运用PPP模式试点省份,2014年以来,江苏省积极探索构建较为完备的PPP制度体系,充分发挥省以上试点项目的引领作用,推动全省PPP项目的规范实施。但在实践中,也发现民营资本参与PPP 项目确实存在融资能力、承揽能力等方面的劣势。
为此,江苏省财政厅起草了《实施意见》,旨在鼓励民营资本规范有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,促进PPP模式更好发展,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,加快补短板建设,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,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。
《实施意见》有利于打破行业准入限制,激发经济活力和创造力。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,有助于拓展民营资本的发展空间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,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增强经济增长动力。有利于发挥民营资本专业优势,提高公共服务效率。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,有助于充分发挥民营资本机制灵活、创新力强、管理严格的优势,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。
江苏省财政将多措并举鼓励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。例如,不断加大基础设施领域开放力度,夯实鼓励民营资本优先参与PPP项目的制度保障,进一步降低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条件门槛。江苏省财政厅将通过江苏省PPP融资支持基金、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等方式向民营企业参与的PPP项目适度倾斜,支持和补助标准在办法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增加10%。
新华报业/财经全媒体记者 王琦